这很奇怪。
“你来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吗?”杨磊看向男人,“你没有动她吧?”
“哎哟!”男人顿时惊慌地摆手,“那哪儿敢!这可是死人啊!!晦气死了!!我就是把盖着她的布给揭开了,剩下的什么也没动——”
“布?”
男人用力点头,“这不摆在她旁边吗,我看见她的时候,她身上就盖着那块儿布——”
“……”
“看出什么没有?”张楚云又暗搓搓地跟在了杨磊身边,杨磊怀疑他只会说这一句话,这短短几分钟,他已经问了两回这个问题了。
“屈婉婷!”杨磊决定先无视他,“局里最近有人报案失踪吗?”
“有,但都是小孩。”最初找杨磊汇报案件的那个女警摇起了头,“可能不是在我们这儿报的案,等我问问别的分局——”
杨磊沉吟了一下,“如果没有类似的失踪报案符合的话,那这个人很可能是独居,要么她的同居人就是凶手或者知道内情的人,工作可能是自由职业……也有可能是能在家办公的职业。”
“为什么?”张楚云问。
“因为这个人已经死了快两天了。”杨磊蹲下身子,看向地下的女人。
人和社会总是有交集的,一个人无端端地消失,无论她的尸体最后能不能被找到,案子能不能侦破,总会有人发现这件事。所以一个人的存在感很多时候不依靠于她自身,而是依靠于知道她的人。
等那些知道她的人都消失了,这个人才算是真正地,无声无息地,从这个世界上人间蒸发了。
而一个女人,被抛尸在这个地方两天,无人问津,无人报案,那么除了独自外出旅游被杀害之外,她很可能相对与世隔绝,以至于知道她爱她的人,甚至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和警局联系。
“如果你失踪这么久,总有人报案吧。”杨磊轻轻地说,“要么你喜欢独自旅游?”
“杨队!找到一只拖鞋——”屈婉婷喊到。
杨磊抬眼瞟了一下,那只鞋头带着巨大兔子的拖鞋已经沾满了血污,破破烂烂的,成不了什么形状了。屈婉婷正小心地把拖鞋塞进物证袋,而一旁的小王则已经检测起了足迹。
“独自外出旅游被杀害的可能性也在降低,她可能是在自己家被杀害的。”
“因为她穿着拖鞋?”张楚云扬扬眉,“那万一我是个又独自出门旅游又因为洁癖喜欢带着拖鞋的人呢?”
“当然有这样的可能,也可能她是个怪胎,就喜欢穿着拖鞋在外头瞎走,我支持,脚磨没了都不关我的事。但是吧,这样假设那不就没完没了了?”杨磊盯着那只拖鞋,“至于旅行住店,一,首先,现在的旅店都有一次性拖鞋,带拖鞋没什么意义。二,我想大部分人外出旅游即使要带拖鞋,应该也会选择相对轻便的款式,而这个——”
那只拖鞋上的大兔子在空气中摇晃着,张楚云顺着杨磊的视线看过去,垂坠的橡胶玩偶变得狰狞又可怕。
毫无疑问,这是一只巨大无比累赘繁复的拖鞋,盛满了审美诡异的少女心,但再怎么诡异,也不该沦落到这个下场。
“……很少带这样占地方的对吧?”
“那也有可能是在别人家被杀的。”张楚云耸耸肩,“去做客,结果被一刀捅死。”
“你看这个拖鞋啊,”杨磊摇头,“应该穿了很久了,大脚趾那儿都有黑印子了,客人来的话,即使穿旧拖鞋,也不会穿这样的吧?”